摘要
为了科学支撑青海大通地区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在自然资源综合地质调查基础上,本文通过总结大通地区资源环境禀赋、地质条件特征,利用ArcGIS空间分析功能,开展基于地质条件的双评价研究。研究表明: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生态保护极重要区面积占比44.5%,农业生产适宜区面积占比27.40%,城镇建设适宜面积占比14.26%,三者可分别作为重点生态功能区、农产品主产区、城市化发展区;3.50% 的现状耕地处于农业生产不适宜区;0.74% 现状建设用地处于建设不适宜区。研究显示,基于地质条件构建的“双评价”方法体系实现了体现地域地质背景、地域特色的评价结果,使双评价赋予了地质内涵,提升了国土空间规划的科学性与操作性。
关键词
Abstract
To scientifically support the resource and environmental carrying capacity evaluation and territorial development suitability evaluation in Datong, Qinghai, a study of "Dual Evaluation" based on geological conditions and comprehensive natural resource geological surveys was conducted using the spatial analysis function of ArcGIS. The study also summarized the resource and environmental endowments and geological characteristics of the Datong area. The results showed that ecologically extremely important areas account for 44.5% of the total area of Datong Hui and Tu Autonomous County, agriculturally suitable areas account for 27.40%, and urban construction suitable areas account for 14.26%. The three types of areas can be designated as key ecological functional zones, primary agricultural product zones, and urbanized development zones, respectively. Additionally, 3.50% of the existing farmland is located in agriculturally unsuitable areas, while 0.74% of the current construction land is situated in construction-unsuitable areas. The study demonstrates that the "dual evaluation" methodology system constructed based on geological conditions obtains results that reflect regional geological backgrounds and local characteristics. This approach endows the "dual evaluation" with geological connotations, enhancing the scientific rigor and practical applicability of territorial spatial planning.
0 引言
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以下简称“双评价”)作为国土空间规划的前置性重要环节,是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完善区域主体功能定位,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确定用地等规划指标的参考依据,是实现国土空间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途径(蒋国翔等,2020)。伴随着国家关于国土空间规划、生态文明建设相关方案的相继出台,如何在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的基础上,科学有序统筹布局生态、农业、城镇等功能空间,提高评价的科学性,成为众多学者研究的热点。不同学者从不同尺度、不同内容进行了评价研究。李龙等(2020)以宁远县为例探讨基于生态文明视角下喀斯特地区“双评价”研究,吴哲等 (2021)以西藏山南市乃东区为例开展高原河谷型区县国土空间“双评价”方法研究,朱昕虹等(2021) 以济南市为例开展凸显地域特色的“双评价”探索与实践,赵筱青等(2020)结合云南喀斯特山区地貌开展国土空间优化分区研究,方一舒等(2021)以云南省为例开展生态文明背景下“双评价”的国土空间优化与应用。整体而言,以往各类评价主要依据 《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指南(试行)》要求进行(自然资源部,2020a),重点强调了评价区的地域特色、资源禀赋,忽略了评价区地质背景条件,评价结果的针对性和实用性缺乏地质内涵。不同地区地质背景条件的差异性对生态地质环境、自然资源的控制各不相同。中国南方地区,地势平缓、生态环境整体良好,地质条件对生态影响较弱,在“双评价”中地质条件对其影响往往可忽略,更多考虑的是地域特色、资源禀赋。而北方、西北地区地势地貌、气候环境复杂,生态环境本就脆弱,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功能受地质条件约束明显,评价中需重视地质条件这一要素。因此如何构建适宜高原生态脆弱、地质环境复杂区的“双评价” 体系,使其兼具地质、地域特色与区域性推广意义,对国土空间规划显得尤为重要。
自然资源调查是履行自然资源部“两统一”职责,查清中国各类自然资源家底和变化情况,为科学编制国土空间规划,逐步实现山水林田湖草的整体保护、系统修复和综合治理,为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服务保障的一系列重要基础性工作(自然资源部,2020c)。自然资源调查是整体刻画一个地区资源环境禀赋特征的重要组成,也是“双评价”的基础数据来源和重要判别依据(邵海等, 2022)。本文拟以青海东部地区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为例,在基于地质背景约束下的自然资源综合调查基础上,厘清山水林田湖草等多门类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禀赋、地质背景条件等特征,探索建立具有地质内涵的“双评价”指标体系,形成更加准确的反映地域地质背景的评价结论,为编制国土空间规划,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提供技术支撑。
1 研究区概况
1.1 研究区概况
研究区位于青海省西宁市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地处青海省东部河湟谷地,祁连山南麓,湟水河上游北川河流域,是青藏高原和黄土高原过渡地带。海拔 2280~4622 m,地势西北高东南低,属高原大陆性气候。北川河及其主要支流宝库河、黑林河、东峡河流贯境内。
1.2 地质环境
研究区大地构造位置位于秦祁昆造山系(I)大坂山蛇绿混杂岩带(I-3-1)和中祁连岩浆弧(I-2-4)构造单元中(图1)。区内构造演化复杂,自古元古代以来,经历了结晶基底形成、大陆裂解-俯冲碰撞造山、海陆演化及高原隆升 4 大演化阶段,在漫长、复杂、不同构造体制下多旋回发展演化进程,造就了独特而典型的地质构造面貌。
图1研究区大地构造位置图
1—冷龙岭岛弧;2—大坂山—玉石沟蛇绿混杂岩带;3—中祁连岩浆弧;4—党河南山—拉脊山蛇绿混杂岩带;5—南祁连岩浆弧;6—冷龙岭北缘断裂;7—宝库—峨保断裂;8—大坂山北缘断裂;9—托赖河—南门峡断裂;10—疏勒南山—拉脊山北缘断裂;11—拉脊山南缘断裂;12—研究区范围
区内出露地层主要为古元古界湟源群(Pt1d)片岩、托赖岩群(Pt1T)片岩、片麻岩,中元古界花石山群克素儿组(Jxk)、新元古界龚岔群(QbG)灰岩、白云岩,长城系湟中群青石坡组(Chq)、磨石沟组 (Chm)板岩、石英岩和千枚岩,中寒武统黑刺沟组 (Є2h)、下奥陶统阴沟群(O1Y)、上奥陶统扣门子组 (O1k)火山岩,志留系肮脏沟组(S1a)粉砂岩、板岩,下二叠统窑沟组(PTy)砂岩,下三叠统阿塔寺组 (T1a)砂岩、粉砂岩,上三叠统尕勒得寺组(T3g)砂砾岩,下—中侏罗统窑街组(J1-2y)粉砂岩、炭质页岩,下白垩统河口组(K1h)砾岩、砂岩,古近系西宁组 (Ex)泥岩及第四系(Q)等;岩浆岩有新元古代 (Pt1γ)、奥陶纪(O1γ)中酸性侵入岩;受控于NWW向拉脊山北缘断裂带 NW 达坂山南缘断裂带影响,区内NWW-NW 向左旋走滑兼挤压逆冲断裂、NNW 向右旋走滑兼挤压逆冲断裂及 NE向右旋走滑兼张性断裂发育(图2)。
1.3 资源禀赋特征
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作为西宁市重要的水源涵养地和生态屏障,各类自然资源丰富、类型多样、生态要素齐全。丰富的耕地资源、森林资源与水、草原、湿地等自然资源共同造就了青藏高原东部这个特殊的自然地理单元和生态系统,在维护全市生态安全中具有不可替代的生态地位。全县森林茂盛,森林覆盖率达 43.3%,位居全省第一,林地面积 1674.19 km2,占县域面积 54.2%,具有十分重要的涵养水源功能,是西宁市主要供水基地,承担着西宁市 70% 城市用水供给任务。草地面积 883.67 km2,分布在县域西部地区,是发展现代畜业、推进草原生态文明建设和提升水源涵养功能的主战场;水资源禀赋优越,由宝库河、黑林河、东峡河及属湟水一级支流的北川河水系组成,境内地表水资源量 6.56 亿 m3,占全市56.02%,地下水资源量4.37亿 m3,占全市 49.65%,均为全市第一;矿产资源丰富,共发现各类矿产30种,矿产地107处,玻璃用石英岩和冶金用石英岩保有储量资源位居全国第一位;自然地质景观丰富和历史文化厚重,拥有独特的人文旅游资源、历史文化积淀深厚,是中国民间艺术之乡。全县文化和旅游资源有370处,其中自然旅游资源64处,优良级26处。重要地质遗迹点共20处,省级10处。
2 评价方法
2.1 数据来源
本研究所使用数据类型包括土地资源、地质环境、气候气象、水资源及土壤数据等。土壤数据集、数字高程(DEM)数据均来源于中国科学院资源环境数据中心(http://www.resdc.cn);地质环境数据来自中国地质调查局 J47C004004(西宁市)幅 1∶25 万数字区域地质调查(青海省地质调查院,2007①)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2021年度地质灾害风险普查(青海省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调查院, 2022②)、1/25万多目标区域地球(青海省第五地质勘查院,2017③),NDVI 数据由 2020 年 Landasat8 遥感数据反演获取;土地利用数据来自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气象数据来自中国气象数据网(http://data. cma.cn)。对这些数据进行加工处理,提取双评价基础指标数据,统一转换为 CGCS2000、30 m空间分辨率的栅格图像。
2.2 技术思路
评价工作依据自然资源部发布的《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指南(试行)》来进行。首先基于研究区自然资源禀赋现状,生态环境功能及地质条件特征,开展生态保护重要性评价,识别生态保护极重要区。其次构建含有地质要素的农业和建设适宜性指标,在生态保护重要性评价基础上进行适宜性评价,从空间约束上分析农业生产和城镇建设的最大承载规模,甄别国土空间开发的资源环境风险。最后开展空间格局特征综合分析,为国土空间规划提供科学依据。评价过程采用层次分析法和“木桶效应”短板理论相结合的方法,充分考虑地质要素与三生空间的关系(刘秀霞等,2022)。
图2大通地区地质简图
1—第四系;2—古近系西宁组泥岩;3—下白垩统河口组砂砾岩;4—下—中侏罗统窑街组砂页岩;5—上三叠统尕勒得寺组砂砾岩;6—下三叠统阿塔寺组;7—下二叠统窑沟组砂岩;8—下志留统肮脏沟组砂板岩;9—上奥陶统扣门子组火山岩;10—下奥陶统阴沟群火山碎屑岩;11—中寒武统黑刺沟组火山碎屑岩;12—新元古界龚岔群碳酸盐岩;13—中元古界花石山群克素儿组碳酸盐岩;14—中元古界长城纪青石坡组千枚岩、板岩;15—中元古界长城纪磨石沟组石英岩;16—古元古界托赖岩群片岩、片麻岩;17—古元古界湟源群东岔沟组片岩;18—晚奥陶世中酸性侵入岩;19—早奥陶世中酸性侵入岩;20—新元古代中酸性侵入体;21—地质界线;22—走滑断层;23—正断层;24—逆断层;25—托赖河— 南门峡断裂;26—水系;27—水库;28—剖面位置
2.3 指标构建
地质条件是地质环境的物质载体,地质环境深刻地影响着其上发育的生态系统。一个地区在相近的气候条件下,地质条件的不同会直接导致土壤性质、水文条件、地形地貌和地球表层系统稳定性等环境要素,进而对整体的生态平衡起着重要的作用(王京彬等,2020;张景华等,2020;张腾蛟等, 2021)。地质条件对生态环境的制约可以从地质建造、地质构造2个方面来解读。
地质建造是土壤圈、水圈、大气圈和生物圈的载体,生态地质环境的形成始于地质建造岩石的风化成土演化,岩石的类型、结构、构造、矿物组成影响土壤的质地、结构、厚度等物理特征,从而产生不同的植物立地条件,主导着地表基质的形成类型与分布(欧阳渊等,2023)。地表基质作为表生地质作用的主要承载体,同样影响着生态环境的形成演化过程和稳定性,制约着生态要素的空间格局。如果地质建造是土壤圈、水圈、大气圈和生物圈的载体,那地表基质则是人类土地利用与管理的主要对象,不同的地表基质类型孕育了不同的生态系统,决定着生态要素孕育的本底特征(自然资源部,2020b; 侯红星等,2021;王瑞丰等,2021;殷志强等,2023)。在相近的气候条件下,研究区碎屑岩类抗风化能力弱,地表基质以残积粗砾、坡积砂砾为主,形成的土壤层厚,具有疏松深厚的半风化母质层,基岩非贯通性裂缝发育,水分保蓄性优,利于深根乔木生长,植被覆盖度最高;片岩、片麻岩类及石英岩、砂板岩类地表基质为岩石半裸,所形成土壤层厚度较小,但基岩贯通性裂缝发育,含水性、导水性及保水性较好,营养元素、有机质含量较高,适宜深根性灌丛生长,植被覆盖度较高;花岗岩、火山岩类因抗风化能力强,地表基质多为岩石裸露区,形成的土壤层薄,加之紧闭型贯通裂隙发育,水分保蓄性差,适宜浅根系草地植被,植被覆盖度低;泥岩类地表基质以土质为主,因其透水不良,水分在土壤中移动缓慢,土壤物质由上向下垂直移动及垂向上发生分异慢,土壤中有机质含量最低,适宜浅根系植被,植被覆盖度低。因此碎屑岩类、片岩、片麻岩类及石英岩、砂板岩类等地质建造由于具有较高的植被覆盖度,加之土层厚度整体较厚,难以发生水土流失、土地沙化,是区内主要水源涵养区。花岗岩、火山岩及泥岩类土壤层薄,水分保蓄性差,浅根系植被发育,植被覆盖度低,极易发生水土流失及土地沙化,是主要生态脆弱区(图3)。一定程度上地质建造决定了研究区土地沙化、水土保持、防风固沙、水源涵养等生态环境功能。
图3研究区自然资源综合地质剖面图
地质构造运动造就了不同的地貌景观特征,在区域地质构造和外动力地质作用下,不同地质条件形成不同的地貌景观,控制了山河湖泊的分布,形成了独特的局部气候,直接或间接地制约着地质环境的演化、地质灾害和地震的发育(张景华等, 2021)。新生代以来,研究区进入高原隆升阶段,而高原差异性隆升形成的层状地貌则是人类农业生产、活动的主要场所,区内Ⅰ级阶地是河谷农田区,以灌溉耕地为主,是全区最重要的农业命脉所在, Ⅱ级阶地是河谷区,是城镇、村庄建设的首选位置; Ⅲ级阶地多覆盖风成黄土,以旱地为主。此外在一定的区域内,海拔的不同会直接影响局部气温、降雨等小气候因素及地形地貌的差异,从而导致土壤和植被出现明显的垂直分带现象。河谷盆地作为区内主要农业生产和城镇建设区,其大面积分布的风积黄土也是地质灾害发育的集中区,多数耕地、建设用地均分布在黄土堆积区中,使大面积优质土地资源变成了不适宜人类生活的高风险区,造成了巨大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图4)。
图4北川河层状地貌自然资源环境特征
综上,以技术指南确定的评价指标体系为基础,结合研究区地质条件对生态和自然资源的制约,在原技术指南 7 类指标基础上增加地质条件指标,得到既满足基本精度要求,又能体现地域地质背景的“双评价”模型(表1)。
2.3.1 生态保护重要性评价指标体系
生态保护重要性评价分为生态系统服务功能重要性和生态脆弱性两部分,生态系统服务功能重要性评价又包括水源涵养功能、水土保持功能、生物多样性维护功能和防风固沙功能,生态脆弱性包括水土流失、石漠化、土地沙化。根据境内生态结构特点与功能特点,针对生态脆弱性评价,选择基于地质条件、生态系统等多要素进行生态脆弱性评价更能反映其地质内涵。各指标权重取值依据区内地质条件对生态系统的控制作用及相互间的继承性,结合层次分析法综合确定;针对生态系统服务功能重要性评价,境内水源涵养功能突出,一定程度上水源涵养功能主导全区的生态系统服务功能,选择以水源涵养功能重要性表征全域的生态系统服务功能重要性(表2)。
表1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双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模型
注:资料来源为自然资源部《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国土空间适宜性评价技术指南》,/表示该功能指向下无此单要素评价。
表2生态重要性评价指标
2.3.2 农业生产适宜性评价指标体系
农业生产适宜性评价通过土地资源评价、水资源评价、气候评价、环境评价、灾害评价等方面来体现。研究区作为典型的高原河谷地区,整体地貌以高山、河谷为主,导致本区农业生产在地形地貌上具明显的分带性,水浇地集中分布在河谷平原区,旱地、乔木分布在低山丘陵区,灌丛、草地分布在中高山区。此外地表基质对农业生产适宜性同样具有控制作用,研究区农业生产主要集中分布在土质基质中,且不同的土质分类对农业生产控制各有不同。因此增加地形地貌、地表基质两项地质内容评价指标,在评价范围内对以上单要素评价结果叠加分析,得出农业生产适宜性评价结果(表3)。
2.3.3 城镇开发适宜性评价指标体系
城镇建设空间评价是以开展城镇建设功能指向的土地资源条件、水资源条件、环境容量、自然灾害、区位条件等评价为基础,集成得到城镇建设适宜性评价。研究区地质条件影响城镇建设的主要因素为区域性新构造活动(冷龙岭北缘断裂)引发的地震和与第四系地质建造密切相关的地质灾害,其中冷龙岭活动断裂与研究区距离较远对区内城镇建设稳定性影响不大,而与第四系地质建造密切相关的地质灾害在其进行易发性评价时已经将岩土体工程条件、黄土湿陷性等地表基质理化性质进行了考虑。这里将本次自然资源综合地质调查查明的大通煤矿采煤沉陷、北川河下游地下水上升 2 个地质环境问题纳入了城镇开发适宜性评价体系中。大通煤矿作为县内主要矿产资源,长期的开采产生了约有6.02 km2 采空区,13.18 km2 沉陷影响区,由采空区诱发的地面沉陷、滑坡、裂缝等地质灾害频发;近年来北川河流域下游地区地下水上升明显,约有 0.328 km2 强上升区,造成了局部居民住宅地面沉降、地窖渗水、地基不稳等地质环境问题。这类区域均应作为城镇建设不适宜区(表4)。
表3农业生产适宜性评价指标体系
表4城镇开发适宜性评价指标体系
3 评价结果
3.1 本底评价
3.1.1 生态保护重要性评价
集成生态系统服务功能重要性结果中极重要等级和生态脆弱性评价结果的极脆性等级叠加,作为生态保护重要性等级结果,划分为极重要、重要、一般重要 3 个等级。利用国家森林公园、省级自然保护区、重要湿地及山体廊道、水域廊道对分级结果进行修正,最终得到生态保护重要性评价结果。
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生态保护重要性极重要区面积1406.08 km2,占全县面积的44.5%,主要分布在宝库乡北部达坂山地区以及青林乡西部娘娘山地区;生态保护重要性重要区面积为 1753.98 km2,占全县面积的 55.5%,主要分布在北川河流域两侧河谷平原及中低山丘陵区。已划定生态保护红线主要分布于生态保护重要性极重要区中,占比共计 80.42%,其余极重要区域以生态极敏感性区为主,分布在娘娘山、达坂山主脊一带,主体受地质建造控制,生态环境脆弱,土层厚度薄高山碎石发育(图5)。
3.1.2 农业生产适宜性评价
以水、土、光、热等组合条件为基础,结合土壤环境质量、气象灾害等因素,评价农业生产的适宜程度。研究区气象灾害、土壤环境、水资源等农业生产的基础条件优越,对农业生产不构成强制性约束,本文采用地形坡度、土层厚度、地形地貌、地表基质等4个评价指标为强制性约束指标。将地形坡度> 25°,土层厚度≤30 m 或地形地貌为中高山区,地表基质为砂砾、岩石等的区域,确定为农业生产不适宜区,其余为农业生产适宜区。
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的农业生产适宜区面积为865.93 km2,占全县面积的27.40%,主要分布在北川河流域两侧的河谷平原及低山丘陵区,这些土地资源起着保障县内粮食安全,支撑打造现代绿色特色农业的作用。农业生产不适宜区面积 888.90 km2,占全县面积的28.12%,主要分布在县内中高山区,其地形地貌是主要限制因素(图6)。
图5生态保护重要性评价
图6农业生产适宜性评价
图7城镇建设适宜性评价
3.1.3 城镇建设适宜性评价
在生态保护极重要区以外区域,开展城镇建设适宜性评价,识别不适宜城镇建设的区域。考虑到气候、环境(大气环境容量、水环境容量)对研究区城镇建设不具明显约束,将地形坡度>25°,地质灾害极高、高易发区,区位优势度较低、低等区域作为城镇建设不适宜的判别条件,其余认定为城镇建设适宜区。最后结合大通煤矿采煤采空区、地下水强上升区对其进行优化调整,得到城镇适宜性分区。
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城镇建设适宜区面积为 445.83 km2,占全县面积 14.11%,主要分布在黑林河、东峡河、北川河、瓜拉河等河谷地区及景阳镇、逊让乡等较宽阔的沟谷地,这类区域水土资源、气候舒适度、大气环境容量、区位优势度都较好,加之多为地质灾害低易发区,适宜城镇建设发展;不适宜区面积为 1293.56 km2,占全县面积的 40.94%,主要分布在境内中高山区、地质灾害高易发区、采煤沉陷区及较偏远的各个乡镇,不适宜城镇建设发展 (图7)。
3.2 综合分析
3.2.1 风险识别
将生态保护极重要区与土地现状进行叠加分析,识别出生态保护极重要区与农业用地冲突面积约 14.83 km2,主要分布在青山、宝库、桦林、东峡及城关等乡镇。与建设用地冲突面积约 1.32 km2,主要分布在宝库、多林、城关及东峡等乡镇。部分地区村镇建设和农业生产已初具规模,因此如何妥善处理山区生态环境保护与村镇产业民生保障成为亟待解决的问题(图8)。
研究区现状耕地、城镇建设与农业生产、城镇建设适宜套合整体较高,现状农业用地与农业生产不适宜冲突面积约 110.64 km2,现状城镇建设与城镇建设不适宜区冲突面积约 23.66 km2;农业适宜区与生态保护极重要区冲突面积约 253.35 km2,主要集中在宝库乡、青林乡、青山乡、多林乡、城关镇等地区。城镇建设适宜区与生态保护极重要区冲突面积约 15.96 km2。究其原因主要是由于县域特有地形地貌造成的,此外地质灾害也是影响区内城镇建设的主要因素(图9)。
图8生态保护与现状农业、城镇建设
图9生态保护与农业、城镇建设适宜性
3.2.2 潜力分析
从空间约束角度出发,农业生产潜力分析以农业生产适宜区基础,核减现状耕地、城镇建设及面积较小的小型斑块,得到了农业生产潜力基底空间,其面积约 408.85 km2;城镇建设潜力分析以城镇建设适宜为基础,扣除高质量连片农田,得到城镇建设潜力基底空间,面积约 212.76 km2。进一步核减现状城镇建设用地及面积小于1.00 hm2 的小型斑块,得到城镇建设潜力增量空间,面积约 129.97 km2。
3.2.3 优化建议
将黑泉水库生态保护极重要区内的人类活动逐步迁移,保证生态、水环境“双安全”。在保证耕地总量平衡前提下,逐步将农业生产不适宜区的永久基本农田进行调出,打造南部河谷地带为核心的粮食生产功能区和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加快推动建设用地逐步由规模扩张向内涵提升转变,引导农业生产、城镇建设开发空间向北川河流域周围集聚。
4 讨论与结论
基于地质条件进行的“双评价”研究,全面分析了控制影响各类自然资源的地质因素及不同地质因素间自然资源的差异性,为构建双评价各指标层模型提供了地质依据,实现了体现地域地质背景的双评价结果。同时客观反映了现状资源环境的优势与短板,成果符合地域实际,一定程度上使得“双评价”赋予了地质内涵。当前,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生态保护极重要区面积为 1406.08 km2,占比为 44.5%;农业生产适宜区面积为 865.93 km2,占比为 27.40%;城镇建设适宜区面积为 450.73 km2,占比为 14.26%;符合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国土空间规划确定的主体功能区战略格局;地块功能冲突分析显示,生态保护极重要区中农业生产适宜区面积为 253.35 km2、农业生产不适宜区中基本农田面积为 110.64 km2;城镇建设不适宜区中现状城镇建设用地面积为 23.66 km2;地块功能潜力分析表明,研究区农业生产适宜区中剩余的后备耕地面积为 408.85 km2。城镇建设适宜区中城镇建设潜力空间,面积约 212.76 km2、城镇建设潜力增量空间,面积约129.97 km2。
国土空间背景下的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是落实国家生态文明、绿色发展的首要环节,由于以往“双评价”提供的研究思路和工作框架更多注重的是地域特色、自然禀赋,结果更是具有国家层面普适性、刚性管控的意义,而忽略了地球科学系统地质条件这一关键要素。因此有必要进一步基于区域地质条件特点,分析评价的指标体系、评价思路等关键问题,本次研究构建了一个具有地质内涵的“双评价”评价研究思路,在一定程度上体现出了评价工作中的地质特色,对于其他区域开展评价工作有一定的指导意义。然而不同区域的地质条件对生态系统、自然资源的控制及影响权重不同,所表现出的地域特色、自然资源禀赋、生态环境各有差异,如何兼顾地域特色、自然资源禀赋、地质条件等多个要素影响权重,梳理出合理的评价指标体系,进一步提高评价的科学性与合理性,为编制国土空间规划,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提供技术支撑,值得进一步深入研究。
注释
① 青海省地质调查院 .2007. J47C003004(门源县)幅、J47C004004(西宁市)幅1∶25万数字区域地质调查(修测)报告[R],13-317.
② 青海省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调查院 .2022. 青海省西宁市大通县 2021 年度地质灾害风险普查暨 1∶5 万风险调查评价报告[R],32-65.
③ 青海省第五地质勘查院.2017. 青海门源—湟中地区1∶25万土地质量地球化学调查报告[R],93-258.